[實施公告] 本院參與行政院衛生署「醫院實施電子病歷及互通補助計畫」,並依 「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」開始實施電子病歷,特此公告。 電子病歷實施範圍: 醫學影像及報告、檢驗報告、出院病摘及門診用藥, 自100年9月1日起實施至永久。
[實施公告]
本院參與行政院衛生署「醫院實施電子病歷及互通補助計畫」,並依 「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」開始實施電子病歷,特此公告。
電子病歷實施範圍: 醫學影像及報告、檢驗報告、出院病摘及門診用藥, 自100年9月1日起實施至永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