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衰弱症 老人失能前兆 / 廖昱昕醫師

張貼日期
2018-10-25
張貼單位
復健科
內  容

 根據內政部統計,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率,今年3月已超過14%,正式進入「高齡社會」,亦即每七個國民就有一個是老人。

 為因應台灣高齡化的趨勢,長照服務法於去年正式上路,所謂「長期照護」,是為協助因慢性疾病或身心障礙而長期失能、無法自理的病患,滿足各種醫療與非醫療需求的服務。據統計,國內高齡人口臥床的平均時間約7年之久,長期照護的花費勢必成為國家財務沈重負擔,因此歐洲、日本等高齡化國家都已將老年衰弱症的診治,做為老人失能預防的核心議題,台灣也刻不容緩。

 衰弱症是指一種健康上易受傷害的傾向。舉例來說,有些老年人體格偏瘦但看似健康,尚能自我照顧,只是行動較緩;可是當他們因肺炎、泌尿道感染等疾病住院治療一段時間後,竟然喪失了走路能力,甚至只能臥床,生活無法自理,需他人照顧,這就是典型的「衰弱」。

 衰弱常導致行動力障礙、平衡問題、活動力下降、跌倒受傷、憂鬱症狀、記憶力障礙、疼痛、便秘、大小便失禁、吞嚥功能障礙、增加住院率、提高死亡率等。

 2001年國外學者曾提出五項衰弱臨床表徵:無預期的明顯體重減輕、費力疲憊感、肌握力下降、行走速度變慢、體能活動度低,若符合3項以上,即認為有衰弱症。研究顯示:衰弱的人在死亡率、住院率、跌倒率、日常生活及行動能力變差的比率等,皆比無衰弱的人高。因此衰弱被認為是失能前的重要表徵。

 國外65歲以上老人的衰弱盛行率約為4∼14.8%,75歲以上約20%至30%,90歲以上則高達30%。至於台灣,65歲以上老人衰弱的盛行率約5%~11%,且隨年齡增加,盛行率也逐步升高,女性又比男性更容易有衰弱症。

 衰弱的危險因子包含久坐不動的生活方式、營養不良、認知功能障礙、憂鬱症、壓力、社會隔離等。2010年台灣的資料顯示:國人若患有衰弱症,常伴隨有較高比例的心血管、肺臟、腎臟疾病,以及糖尿病、關節炎、肌少症、骨質疏鬆症和癌症等。

 幸好衰弱症是可以預防及改善的,這需要從慢性病控制、運動及營養來著手。

 運動方面,建議每週至少150分鐘以上的有氧運動,包含健走、慢跑、游泳、有氧舞蹈、騎腳踏車等;另外,也建議每週2-3次、每次20-30分鐘的漸進性阻抗運動訓練及拉筋運動。

 營養方面,要攝取足夠的蛋白質,健康老人每天需要每公斤體重1.0-1.2克的蛋白質,疾病導致營養不良者,更可增加攝取量至每日每公斤體重1.2-1.5克;還有適當的維生素D及鈣質攝取,也對預防衰弱有所幫助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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